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特殊食品專區專柜規范經營建設指南》,要求特殊食品專區專柜需做到環境整潔,光線充足,貨架及物品擺放整齊,特殊食品標識和消費提示醒目、清晰易辨識,無對店內環境及物品產生污染風險的污染源。經營者要自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誠信經營,遵守特殊食品相關法律法規。
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求,經營建設特殊食品專區專柜的經營主體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與實際經營情況一致;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采用懸掛、擺放或電子屏方式展示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信息。醫療機構和藥品零售企業之外的特殊食品經營企業未向消費者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
特殊食品專區專柜經營需按要求配備食品安全總監或食品安全員,且人員需具備特殊食品經營必備的法規知識、技能和經驗;建立特殊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管理檔案。
專區專柜(貨架)銷售特殊食品,要與普通食品、藥品或者其他商品分區銷售,特別是固體飲料、運動飲料、滋補類中藥材、兒童和孕婦奶粉等商品,不易造成消費者混淆。每類特殊食品的專區專柜(貨架)規范設立提示牌,提示牌為綠底白字,字體為黑體。銷售保健食品要在店內顯著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用于營銷宣傳的特殊食品廣告、宣傳畫(冊)等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不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效等虛假夸大內容。
此外,《特殊食品專區專柜規范經營建設指南》還對店鋪進貨查驗和產品追溯、網絡銷售等方面做出了相關要求。
經營者經營少量特殊食品、不具備條件設置單獨專柜的,推薦采用壓條的方式標注。(圖片來源: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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